10.3760/cma.j.issn.0254-9026.2015.12.023
老年患者共病及其管理
老年患者若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的慢性疾病,且相互间无任何原发与继发的相关性,即可称为共病(multimorbidity),但也有以3种或以上者定义为共病者[1],大约超过50%的老年患者同时具有3种或以上的慢性疾病.研究显示,老年患者共病与许多不良预后有关,如有共病的患者其病死率、致残率增高,公共卫生资源的消耗增加,治疗或采取干预措施的不良反应几率增加以及总体生活质量明显下降[2].
共病现象、疾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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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3.6;R614;R544.1
2016-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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