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674-0815.2015.03.023
奥巴马健保法案与美国医疗卫生改革的思考
2010年3月23日,奥巴马签署了“患者保护和平价健康服务提案[1]。”这一法案通常被称为“平价健保法案”也被称为“奥巴马医改法案”。2012年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进一步裁定该法案符合宪法,可以实施[2]。这个法案通过扩大公共和私人医疗保险覆盖面,减少美国无医疗保险的人群比例,旨在降低美国医疗卫生服务总费用的增长趋势。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预计,服务法案将促使美国65岁以下人群的医疗保险覆盖面增加至95%,到2016年,将使3200万原来无医疗保险人受益[2]。从而,可以减少未来的美国联邦政府的赤字与国家医疗服务费用双项支出的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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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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