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1/j.issn.0254-1769.2017.06.007
重症监护室患者临终决定的研究进展
20世纪60~70年代,欧美国家出现了新的医病关系理论,即医生帮助患者自立,患者享有对病情的充分知情权,患者可自行选择治疗方式,患者的自主性和自决权逐渐受到重视[1]. 重症医学的进步为疾病终末期的患者提供多种生命支持治疗(life support treatments,LSTs),延长了患者的生存时间,却可能降低其生存质量[2].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人们意识到医学的目标不仅在于延续患者的生命,还应注重生命质量,当死亡不可避免时,医生可以适当地引导危重患者做出临终决定(end-of-life decisions,EOLDs)[3].为此, 国外许多学者深入分析了LSTs耗费的医疗成本、权衡生命及死亡质量和其他社会问题[4],认为疾病终末期的患者可以拒绝或撤销LSTs[5-6]. 在国内, ICU患者临终决定的相关研究较少[7],本文通过对临终决定的概念、原则、影响因素及医护人员对患者实施临终决定的指导等进行综述,以期能为国内医务工作者和相关政策制订者提供参考.
重症监护室、生命支持治疗、临终决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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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5;R56
2017-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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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