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725.2013.02.011
于成龙的“天理良心”
清顺治十八年(1661),山西永宁(今离石县)人于成龙被朝廷选授广西罗城县令。罗城是苗、瑶、僮(壮)、汉等民族杂居的地区,境内万山耸峙,瘴疠弥漫,而且几经乱,百姓流离,田庐荒废。于成龙到这个边远、荒僻、环境又如此险恶的地方做官,亲友们都为他担心。而于成龙却不以为然,说:“君命也。独不闻义不辞险耶!”他毅然决然带了四个仆人离家赴任。临行前,给友人写信说:“某此行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永宁到罗城有六千多里,经历几多险阻,终于到了罗城。只见遍地榛莽,满目疮痍,县城内只有六户人家,县衙是竹林中三间无门无窗的茅屋。于成龙面对如此境况,仍然安之若素,率仆插棘为门,垒土为案,挖坑为炊。他到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吏民从容问疾苦”,然后招抚流亡,劝民耕稼,悉罢诸禁。为使社会安定和百姓安居,他组织保甲乡兵,严厉打击盗匪的抢劫活动;他体恤百姓疾苦,屡次请求上司放宽徭役,并想方设法从内地运进百姓急需的食盐;还组织民众修建城墙,疏浚河濠;又建立学宫、创设养济院。经过于成龙几年苦心经营,罗城面貌大为改观。他在罗城七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百姓知道他的生活十分清苦,多次给他送钱送物他一概婉言辞谢。当他调离罗城时,百姓“遮道呼号,追送数百里,哭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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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J90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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