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兮乙兮”格式中甲、乙的結構關係——兼論鄭箋改字之誤
《詩·邶風·緑衣》的主旨,毛傳、鄭箋、孔疏都認為是“莊姜傷己”,但傳、箋起興的方式有所不同:毛傳以間色正色顛倒比喻賤妾上僭;鄭箋則改“緑”為“祿”,以祿衣失制比喻嫡妾錯亂.本文發現《詩經》乃至古今歷代語料“甲兮乙兮”格式中甲、乙的結構關係共有三種情況:並列關係最多,其次為重疊,再次為主謂,没有發現甲、乙是偏正關係的用例,由此證明鄭箋改“緑”為“褖”有誤.“緑兮衣兮”、“緑兮絲兮”中“緑”和“衣”、“緑”和“絲”都應是主謂關係.顏色詞作主語的句式早在《詩經》中就已經產生,並非杜甫首創.
《緑衣》、甲兮乙兮、結構、鄭箋改字
201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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