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屬到五服——“準五服以制罪”與漢晉之際宗法觀念的變遷
“五服”一詞涵義變化是西晉確定“準五服以制罪”法律原則的思想背景.西晉初期“五服”一詞始有五等喪服的涵義,並替代原有的“五屬”.從五屬到五服的用語變化,是崇重喪服制度的時代觀念在詞語上的表現,是親屬觀念由重自然血緣親情關係向重親族內部的親疏、尊卑等級秩序轉變的體現.“準五服以制罪”原則的確立是禮儀刑律化進程的表現,更推動着滲透了喪服制度精神的宗法觀念的形成與發展.
準五服以制罪、五屬、喪服、宗法
本文為2014年福建省教育廳社科專案“魏晉之際當權派政治思想研究:以禮法制度為中心”JBS14103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儀禮》復原與當代日常禮儀重建研究”14ZDB009階段研究成果
201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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