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529?567x.2019.12.006
上海市产科心脏病监护中心26年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死亡病例分析
目的 分析上海市产科心脏病监护中心26年间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死亡孕产妇的临床资料.方法 收集1993年1月至2018年12月于上海产科心脏病监护中心诊治的、数据完整的孕妇共4 112例,回顾性分析其中20例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死亡孕产妇的死亡高危因素、心血管并发症、死亡时段、终止妊娠的时机及围产儿结局等.结果(1)死亡孕产妇中,结构异常性心脏病者18例(90%,18/20),妊娠诱发心脏病者2例(10%,2/20),无功能异常性心脏病者.本中心的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孕产妇的总体死亡率为0.486%(20/4 112).(2)20例死亡的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孕产妇中,未经评估自行妊娠者19例(95%,19/20),心功能Ⅲ~Ⅳ级者14例(70%,14/20),合并肺动脉高压者15例(75%,15/20),既往有心脏病史者的比例较高(60%,12/20);产褥期死亡者17例(85%,17/20),妊娠期死亡者3例(15%,3/20),无分娩期死亡者;心力衰竭死亡者13例(65%,13/20),肺动脉高压危象死亡者4例(20%,4/20),心跳骤停、主动脉夹层和猝死者各1例(5%,1/20).结论 心血管疾病患者应严格掌握妊娠指征,肺动脉高压为妊娠禁忌证,尤其是中重度肺动脉高压心脏病患者不能妊娠.产褥期是危及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孕妇的关键期,而心力衰竭为主要死亡原因.应积极预防和治疗心力衰竭,尤其是结构异常性心脏病孕妇,要动态监测其心功能;规范妊娠期保健,及时识别疾病的严重性.
妊娠并发症、心血管、心脏病、死亡、重症监护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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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Fund program;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Program
2020-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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