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关于论文作者及署名的规定
作者姓名应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进行更改。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
作者姓名、修改意见、诚信问题、学术界、解释者、资料、选题、投稿、设计、排序、排列、论文、理论、核对、答辩、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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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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