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反腐也有“八项规定”
1952年国民党“七大”之后,党内整顿工作继续进行.在改造运动中,党员归队后,中央改造委员会还高举“淘汰腐恶分子”旗帜,对党员进行教育训练,并规定八种人为“腐恶分子”,一经核实,立即清除出党.这八种人为:
一、变节通敌者.
二、有跨党变节之行为者.
三、有违纪反党之行为者.
四、有贪污渎职之行为者.
五、生活腐化、劣迹显著者.
六、放弃职守、不负责任者.
七、信仰动摇、工作弛废者.
八、作不正当经营,以取暴利为目的者.
蒋介石、八项规定
K265;F275;D26
2014-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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