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290.2020.27.002
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教育服务项目制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
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教育服务项目制顺应我国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社区教育治理和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政策背景,能够满足农村居民个性化与终身学习的需求.通过对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教育服务项目制理论内涵的解析,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和代理人理论为理论基础,确定了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教育服务项目制的主体要素,主要包括供给主体、承接主体、消费主体、评估主体等.以张家港市为例,梳理了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教育服务项目制的运行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确定、项目采购、项目管理和项目终审等四个阶段;提出了关于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教育服务项目制实施的对策建议,即应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体制,落实“转换而非撤退”的政府角色,提升农村社区教育主体的专业性,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教育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农村社区教育、项目制
G710(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7YJC880115
2020-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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