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
国务院、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改革与发展、教育工作的领导、以就业为导向、市人民政府、经济社会、教育规模、自治区、增强、能力、机构、服务、地区
G71(职业技术教育)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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