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空 间视角下区域协同立法机制 的构建
区域协调发展是通过制度设计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在空间生产和空间要素资源配置中的社会公平,最终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空间正义是区域协同立法的价值追求.区域协同立法通过规范预设在法律架构层面保障和促进空间正义目标的达致.空间正义的实践议题在区域法治领域展开的逻辑进路是,坚持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原则,通过立法协同调和地方法治的竞争关系,从区域发展的共同利益和最终目标出发,打破区域协同立法的合作困局.区域协同立法要统筹考虑区域发展的制约因素,同时结合区域差异,从协同立法的运作机理出发,选择合适的协同立法模式,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督制度,逐步构建起区域协同立法机制的基本框架,从而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最优路径和持久动能.
空间正义、协同立法机制、国家整体主义法治观、区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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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
2023-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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