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独立性阐释与环境法典编纂
环境法独立性阐释的缺失将导致环境法典编纂面临根本性挑战,不仅使环境法典在法典化背景下难以确定自身定位,也将使环境法典缺乏内在法律逻辑一致性的支持.当前,在理论上阐明环境法独立性的条件与基础已经具备.对环境法独立性的阐释应摆脱部门法思维的认知局限,以生态利益为基础,通过充分阐明环境法生成缘起及独特价值取向,确认环境法的独立性.以生态利益为基础的环境法独立性阐释,不仅有助于环境法典以独特价值导向为基础与相关领域法典进行区分与协同,也将在立法技术层面对环境法典体例安排的优化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持.
环境法独立性、生态利益、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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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22-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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