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的“环境权利”保护思考——基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视角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环境权利”纳入人权范畴,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人性”理论特色,凸显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人化”实践特色,坚持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必须突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优先地位,重点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要解决发展、环境、健康之间的突出矛盾,自觉的“环境伦理”的作用是微弱的,必须依靠强制的“环境法治”.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环境权利、环境问题、环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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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三秦学者"岗位基金
2013-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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