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立法后评估的触发机制——国家与社会联动的视角

引用
国家与社会联动发起立法后评估的理论基础是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共同治理理论,其基本路径由一方先行发起,另一方予以积极回应,共同启动了立法后评估行为.该评估模式规避和综合了政府主导型以及社会主导型各自的优势.现阶段我国应在政府服务理念、组织设立等方面孕育国家与社会联动的立法后评估机制.

立法后评估、国家主导型、社会主导型、国家与社会联动机制

13

DF01(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FX010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0-84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1007-5801

11-3847/C

13

2009,13(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