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地产市场的公共性
从2003年开始的国内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收效甚微.造成这种现象的最大原因在于对房地产市场认识上的偏差,即仅仅强调其市场性而忽视其公共性,所以就无法给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一个清楚的定位,并在此基础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公开透明的制度规则来保证每一位公民居住权的优先性,让房地产市场成为一个消费性的市场而不是投资性的市场,应该成为制定和实施房地产政策的基本导向.
房地产市场、公共性、居住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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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3.35(城市与市政经济)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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