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的两种“公”的观念——从黄宗羲、王夫之比较的视角
明清之际天下之“公”的观念,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又基于明代后期“人欲”的伦理正名而有所发展.其在具体内涵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倾向.其一以黄宗羲为代表,认为存在一种客观实在的、作为资源的“公利”,“公”是对这一客观公共资源的共享;其二以王夫之为代表,认为“私”利是基本的社会现实和思考“公”之秩序的起点,“公”则是各个“私”利间协调和谐的状态.前者是作为“共”的公利共享的“公”,后者是作为“通”的私利调和的“公”.这两种不同的“公”的观念体现在黄宗羲和王夫之关于井田论、封建论、君臣关系等领域的观点差异中.
公、黄宗羲、王夫之、井田论、封建论、君臣关系
R16;G62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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