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朱熹“《易》本是卜筮之书”疏论

引用
朱熹通过对历史文献和《周易》经传的考察,主张“《易》本是卜筮之书”,虽然是古调重弹,但其中又别具新思。朱熹此举并非止于揭示一个历史事实,一方面认为圣人作《易》教民卜筮,乃是传授给民众一个开物成务、为善去恶的实践方法;另一方面则由卜筮之特点而进入到《易》文本的意义表达方式之中,提出“《易》是个空底物事”的精妙论断,深入发掘《易》的“象语言”之特质,并在卜筮的语境中昭示出象数与义理的原发性关系。更为深刻的是,朱熹论证指出,作为卜筮之书《易》的终极意义来源和价值根基乃是作为宇宙本体的自然之理。

卜筮之书、文本特质、卜筮设教、象数、义理

B244.7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IFW10064;并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基金资助

2011-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3-10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哲学史

1005-0396

11-3042/B

201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