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66/j.cnki.zgzqqh.2018.06.001
我国期货市场市场化、 法治化和国际化建设回顾与展望
市场化、 法治化和国际化是成熟期货市场的标志.市场化、 法治化和国际化是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期货市场的国际化过程对现行的法律制度带来了挑战.如果仍然停留在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框架下,意味着市场监管机构仍是"自我授权"而不是"法律授权",意味着期货市场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仍然由政府主导,意味着期货市场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不占据期货法的主导地位.《期货法》必须回应法律名称、 立法目的、 调整范围、 秉承功能监管还是秉承机构监管的模式选择、 立法的价值取向、 期货市场的主体是投资者还是交易者、 如何应对新兴技术的挑战、 应该如何解决期货市场人才培养的悖论,特别是立法者应当将"期货合约"或者"衍生品合约"或者"商品合约"纳入未来的《民法典》,确立期货交易在民事基本法 《民法典》 中的地位等问题.
期货市场、法治化、国际化、《期货法》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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