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651.2012.08.029
涉外有价证券法律适用的识别问题——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和第39条
由于有价证券外延的宽泛性,当前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9条关于有价证券的规定略显单薄,尤其是其缺乏对于有价证券法律适用识别方法的规定.我国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应当首先解决识别问题,可参考台湾地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将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在债编和物权编中均作出规定,以较好解决有价证券的识别问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有价证券、识别
D997(国际法)
2012-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