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651.2012.01.089
浅析电力行业垄断力滥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为视角
2002年12月29日,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公司成立大会在京举行.11家新改组成立的公司形成了以中国华能集团为首的国有发电集团公司,其占原国家可控发电容量的79.93%;电网资产同时被拆分为两家电网公司;剩余的四家辅助性资产公司经营自身业务的同时也参股发电,其发电资产权益容量为920万千瓦,占原有国家电力公司可控发电容量的4.55%.由此可见,在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又形成了一个相互制约、权利和利益交织的庞大国家网络.在利益息息相关的情况下,如何有效的开展市场竞争、破除垄斯力滥用行为,进而让利于民?
自然垄断、市场化、限制竞争、规制、监管
D922.294;F426.61(中国法律)
2012-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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