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651.2009.10.010
中国债券市场监管研究——一个金融史的角度(1894~1949年)
从近代中国债券市场监管的演进史迹中,我们发现,政府对债券市场的行政干预力度大,且始终不曾提及信息披露制度,尽管监管立法日趋完备,但其实际执法效果欠佳.我们认为,政府应将其着力点明确无误地放到以创造高效、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轨道上来,而不是通过强化交易所的国有化程度达到其"私利性目的";建立和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是保障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政府管理机构不能取代行业自律组织.
近代中国、债券市场、监管立法、信息披露、实际执法
F8(财政、金融)
2010-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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