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651.2009.08.039
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践中的逻辑困境及其破解
@@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发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在天津、河北、山尔等十个省市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六年时间的不断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现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施行.作为检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高检院的相关文件将人民临督员定位为检察机关的监督者,即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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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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