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新在哪里严在何处
20告15年9月1日,新修订的《广法》正式实施。“史上最严《广告法》”到底新在哪里?严在何处?<br> 明确界定虚假广告的四种情形<br> 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推销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销售状况、商品、接受服务、信息、质量、证明材料、有效期限、虚假广告、推销、统计资料、荣誉、科研成果、价格、购买行为、调查结果、引用语、生产者、广告法、用途、验证
S56;F3
2015-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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