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22.01.006
元治理视阈下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省思与完善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生成逻辑包括"对常规型环保治理机制的矫正纠偏"和"对环境问责制度的弥补与强化".前者与中央环保督察制运行程序下产生的动员压力一起指向"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特征;后者与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组织架构下产生的问责压力一起指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特征.但从长远来看,在法治思维下,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存在"行政权力过度依赖与长效机制缺位""多元治理乏力"的弊端和困境.元治理通过对自组织的组织和对治理的治理,既倡导多元治理主体的依存与合作,又强调国家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保留了政府的影响力.这与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所践行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逻辑具有契合性.其对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中的法治进程推进、政府角色重塑、治理模式协调等方面的优化提供了参考方向.
元治理、环境治理、中央环保督察、政府角色、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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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FX155
2022-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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