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13.03.002
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产权问题的处置——以温州无居民海岛为例
2009年国家颁布了《海岛保护法》,宣布无居民海岛属国家所有.作为一次重要的产权制度变革,也留下许多亟待处理的历史遗留产权问题,给今后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社会稳定留下隐患.对此,我们应当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和谐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和依法办事的原则,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思路,在全面进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摸清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产权问题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无居民海岛存在的几种历史遗留产权问题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参照土地征用方法适当补偿、进行市场评估适当补偿、允许继续使用或重新审批等处置方法.
无居民海岛、产权、温州
D922.33(中国法律)
2013-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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