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10.04.014
刑事和解中检察机关能动司法的制度规范与保障
我国检察机关在适用刑事和解的实践探索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其关键在于检察机关的司法能动缺乏应有的制度规范和保障.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应当确立正当的能动司法观念,并与司法克制主义相统一,在此观念基础上,对刑事和解的基本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予以规范,将不同诉讼环节的刑事和解制度相互衔接和协调,并在相关配套保障制度方面加以完善.
检察机关、刑事和解、能动司法
D926.3(中国法律)
张勇承担的2009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量刑规范化改革中的法官司法能动性问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刑法学科资助成果学科S30901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