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08.04.020
本土资源与民间法的生长——基于浙江"枫桥经验"的实证分析
法律多元理论表明,任何社会秩序构建既有硬法也有软法.软法可以弥补硬法不足,推动公法结构的均衡化,有助于强化法律的正当性,提高法律实效,能够降低法治与社会发展的成本,能够促成公共治理模式的兴起,有助于推进民主政治进程、推动法治目标的全面实现.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浙江诸暨"枫桥法"有效地证明了这一点.软硬兼施的混合法模式成为我国解决公共问题的基本模式.
软法、枫桥经验、枫桥法、硬法、公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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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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