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07.05.012
在场的"社会"与社会和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专门聚焦"社会建设",这昭示着中国政府职能即将开始一次真正的转型.它标志着以个人社会权利为中心的整体性社会建设的开始.文章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大势的基本勾画,特别是以浙江经验为生动个案,对我们究竟该怎样来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培育与国家公权力相对应并能与之进行有效互动、制衡的社会力量,应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最基础性要件所在.
和谐社会、社会力量、国家与社会、互动、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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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07-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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