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06.02.002
农村基础生活设施建设中的治理机制--以长兴县"村庄示范整治工程"为例
对长兴县村庄示范整治工程的研究显示,在村民自治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农村基础生活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已经逐步走向公共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企业、村自治组织与村民在不同激励机制的驱动下共同承担起了农村基础生活设施的动员、筹资、施工、管理维护等任务,形成了政府、企业、村自治组织与村民多方合作的治理机制.为了完善这一机制,激励的增强、信息沟通的强化与现代管理手段方法的应用是必要的.
农村、基础设施、城乡统筹发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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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浙江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2004-2006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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