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02.02.022
数据库版权保护问题探析
@@ 一、数据库的法律性质
人们已进入了信息社会.信息社会的核心是信息,而数据库则是快捷有效地为社会提供信息的重要渠道,是促进经济、文化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工具.关于数据库,尽管国际上对数据库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表述,但究其本质是相同的,即数据库是指按一个特定的目的收集起来的供一个或几个数据处理系统使用的,按照一定的规则组织存放在计算机存储设备中,以供检索的一大批信息集合.
数据库、信息社会、重要渠道、信息集合、系统使用、文化发展、提供信息、数据处理、技术进步、规则组织、法律性质、存储设备、计算机、收集、经济、检索、工具
G41;TP3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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