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01.03.005
WTO与国际经济法的性质
@@ 国际经济法在其产生之初就存在着对性质和范围的不同认识,通过分析可以看到这些认识都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其缺陷.认识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对于不断开放和即将加入WTO的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十分重要和有益的,对一个法律体系的完整认识有利于权利的运用和义务的承担,这是履行条约义务的前提和基础.
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国家、约义务、法律体系、法的性质、不同认识、合理性、运用、缺陷、权利、基础
D9 ;DF5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