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俗·礼制·礼俗——中国传统礼乐体系两个节点的意义
中国语言具有多义性和丰富性,同一词语在不同时段内涵有着差异性,礼俗仪式用乐即如此.本文从华夏文明“国家”确立前后以及清代雍正禁除贱籍前后两个历史节点把握礼俗仪式用乐与礼制仪式用乐的关系.前一节点重在部落民族方国阶段乐从俗到礼俗、进而与国家礼制相须为用的过程,形成了影响中国三千年礼制仪式用乐的主导脉络;后一节点重在雍正禁除贱籍导致国家礼制仪式用乐向民间礼俗仪式用乐的转化过程,辨析曾经的官属乐人由于生存方式改变导致其承载与国家礼制仪式相须为用的乐向民间礼俗转化,这对传统国家礼乐文化下移造成决定性影响,特别是地方官府官属乐人承载的国家礼制仪式及其用乐为民间礼俗所接衍逐渐“俗化”.当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存在的民间礼俗仪式用乐无论其观念、形式乃至音乐本体都可显现礼乐文化大传统的存在.应考量传统仪式用乐理念在当下国家意义上如何前行,中华礼乐文明如何具有发展动力.承继历史上礼乐文化大传统的民间礼俗仪式用乐当下以“小传统”存在,彰显当下主流社会中礼乐文化整体观念的缺失.
礼俗、礼制、仪式用乐、节点、文化认同、文化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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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0;TU-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中国乐籍制度研究与传统音乐文化”12BD034
2017-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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