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042.2015.04.011
“文化生态保护区”及其“非物质音乐遗产”“保护”的学术探讨
本文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概念及其内涵进行探讨:认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在保护范围上的圈定容易让人将它与地理环境保护、地理环境中的动/植物生态保护圈“画地为牢”式地加以牵连,容易让人对客观存在的包括有形、无形的文化空间产生割裂感;认为希望已经现代化而且还将更为现代化的生态环境通过“保护”、“修复”让过去时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水土适服、再度复活,是在对象与时、空发生的问题上存在严重的错位.各地若都能创造凭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而非刻意打造传统文化的“生态”保护区,我们及我们的子孙后代就能够从中了解不同文化的“各关其美”而对其怀抱敬畏之心,以此增进不同族群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沟通,并汲取其中不朽的精神、别样的风骨、丰富的内涵,创造出与今天的“生态环境”和谐共处的崭新的音乐文化产品,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才能得到真正的继承和发展.
文化生态保护区、画地为牢、错位、凭吊
J60;X17
2015-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