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616.2022.06.029
实施重点监控药品管控措施对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干预效果
目的 探讨实施重点监控药品管控措施对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干预效果.方法 选取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内2019—2020年收集的临床科室归档处方1558份,将2019年1—12月未实施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措施期间的779份设为实施前,将2020年1—12月实施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措施期间的779份设为实施后.实施前与实施后的病历中均包含质子泵抑制剂、活血化瘀药、改善脑代谢药及心肌保护剂4类重点监控药品.比较实施前后重点监控药品用药合理率、不合理用药情况及重点监控药物使用金额.结果 实施后重点监控药品用药合理率高于实施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后不合理用药发生率低于实施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前质子泵抑制剂使用金额为125.69万元,活血化瘀药使用金额为139.58万元,改善脑代谢药使用金额为198.69万元,心肌保护剂使用金额为203.51万元;实施后质子泵抑制剂使用金额为103.58万元,活血化瘀药使用金额为118.51万元,改善脑代谢药使用金额为157.55万元,心肌保护剂使用金额为172.96万元,实施后4类重点监控药物使用金额较实施前同比降低17.59%、15.10%、20.71%、15.01%.结论 实施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措施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中应用价值较高,可减少多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降低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
重点监控药品、管控措施、合理用药、专项点评、干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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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202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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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