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连线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5月9日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回应《中国医药科学》杂志记者提问时表示:2011年4月,原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共分为三类,一类是指国际标准化脑死亡器官捐献,二类是心脏死亡,三类是两者的混合。在脑死亡案例当中,判定脑死亡并用于器官移植有三个条件,即要经过严格的医学检查后,各项指标符合脑死亡国际现行标准和国内最新脑死亡标准,由认证专家明确判断为脑死亡;家属完全理解并且选择按脑死亡标准停止治疗、捐献器官,有一个双方认可;同时获得案例所在医院和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意和支持。符合这三个方面的标准,就可以判定脑死亡,并且用于器官捐献。这是目前我国对脑死亡的规定。这一相关标准已在卫生计生委的网站上公布。
政策、脑死亡标准、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器官移植、捐献器官、卫生部、国际标准化、中国、医药科学、医学检查、现行标准、死亡案例、试点工作、判定、分类标准、发言人、发布会、办公厅、专家
R-0;R61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