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329.2004.10.026
对参保职工门诊异常审核管理的实践和探索
@@ 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上海市医保局经市政府批准,于2002年6月正式出台了<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审核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审核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的审核管理适用范围为:月门诊就诊次数15次以上的,月门诊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连续3个月门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的等等.本文对该办法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参保职工、门诊就诊、审核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医保基金、适用范围、门诊费用、合理使用、城镇职工、市政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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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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