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适用于两地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在保全方面将澳门仲裁程序与内地仲裁程序类似对待,给予两地仲裁程序当事人相同权能,涵盖两地全部保全类型.安排对仲裁前、仲裁中当事人向对方法院申请保全作出具体规定,通过明确适用的仲裁程序、仲裁阶段、管辖法院、申请材料、申请书内容、尽速审查和救济程序等,为两地仲裁程序当事人和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指引.该安排的签署标志着两地仲裁领域的全流程协助和全面覆盖,是"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充分体现,也是两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澳门基本法的具体举措.
仲裁程序、保全、受理法院、审查、救济
2022-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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