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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制度比较研究

引用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法院专门法院的定位与"三合一"审理模式,需要在管辖、证据规则等方面有适合其特征与规律的特别诉讼程序.不同于专属管辖,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属于专门管辖,是根据特定事项确定的相对集中的管辖制度.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项的司法判断,包括专利有效性、技术秘密、诉前禁令等,均需要特别的程序规则,在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帮助法院公正、及时地做出判断,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

知识产权诉讼、专门管辖、技术秘密、技术调查官、诉前禁令

中华司法研究会课题"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比较研究"CJSA〔2016〕A002

2019-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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