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满意度的社会评价——以2015-2017年法治评估数据为基础
一、司法满意度评价的意义
在司法评估中,只有司法机关发布的客观数据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人民群众对司法现状的满意度评价.在司法评估中引入满意度评价指标具有重要意义.官方发表的数据表明司法机关所做出的成绩,但是对于人民群众如何评价这些成绩,其意义如何,与人们的日常感受是否吻合,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何关系而言,这些数据是不够的,必须有人民群众的评价.毫无疑问,满意度是被访者的主观评价,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
作者所主持的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法治评估研究中心2018年度科研成果
2018-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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