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931.2005.02.003
在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中推行问责制
@@ 自从2003年非典肆虐时期,前卫生部长和北京市长两位政府高官因未能恪尽职守而被去职以来,今年年初发生的重庆开县中石油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北京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有关领导也相继被问责和处理,中国第四代领导人所推行的"高官问责制度"开始在中国政坛显露锋芒,这一新的政治改革亮点逐步走上制度化,"问责"开始被广大民众所关注.
问责制、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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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R954(中国法律)
2005-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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