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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929/j.issn.1003-3289.2020.03.04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PET/CT检查防控措施

引用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将其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疫情,做好疫情期间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降低PET/CT检查过程中病毒传播风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1]、《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放射检查方案与感染防控专家共识(第一版)》[2],参照《九八三医院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防控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COVID-19疫情期间PET/CT检查防控措施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毒性、体层摄影术、X线计算机、预防与控制

36

R563.1;R817.4(呼吸系及胸部疾病)

2020-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7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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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3289

11-188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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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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