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听力损失的早期诊断评估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进入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1].目前各地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的转诊患儿大幅度上升,如何对转诊患儿(先天性听力损失)进行规范的早期诊断和干预已是摆在耳科医师和听力学工作者面前的严峻问题,未来这一问题还将更加突出.
在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相继发布的《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原则和指导方针》2000年和2007年形势报告[2]及卫生部颁发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3]都确定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原则是对所有婴儿应该在出生后1个月之内(我国是42 d)进行听力筛查;所有筛查未通过的婴儿,最迟应该在出生后3个月内接受全面的听力学评估;所有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婴儿都应该在诊断之后尽快接受早期干预服务,最迟不能超过6月龄.
听力障碍(Hearing Disorders)、早期诊断(Early Diagnosis)、新生儿筛查(Neonatal Scre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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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201202005;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I12B00
2015-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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