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外中耳畸形分期联合手术进展
先天性外中耳畸形的治疗涉及听力重建和耳廓整形.通常整形科医师更关注耳廓畸形和治疗,忽视听力损伤;同样耳科医师对听力、外耳道、鼓膜及中耳结构畸形更为熟悉和重视,而忽略了耳廓畸形的处理.对两科医师而言,熟悉和掌握对方学科的内容和技术是极其困难甚至是过分的要求,因此,如何进行有效分工与合作是两科医师必须面对的难题.其实,早在公元30年Celsus就提出了联合手术的雏形,Aguilar[1]认为先天性外中耳畸形患者应该尽早就诊于耳科和整形科,并提出较完善的联合治疗方案(integrated auricular reconstruction protocol,IARP,表1),将修复手术分为Ⅲ~Ⅴ期,整形科医师首先进行耳廓重建,然后分期进行手术以达到先天性耳廓畸形伴外耳道畸形患者的完全修复.国内冷同嘉等[2]早在1986年就发表了临床研究报道,详细讨论了联合手术的相关影响因素及存在的问题和结果,之后国内、外相继有类似的临床研究报道[3~5].有长期随访研究结果显示68.2% (450/660)耳廓再造与听力重建手术患者可长期保持稳定的术后听力效果,患者听力下降主要发生于术后半年内,与外耳道狭窄及感染关系密切,少数患者听力下降与鼓室内粘连、后下壁骨质增生、听骨固定或移位有关[6].
畸形(Abnormalities)、外耳(Ear、External)、中耳(Ear、Middle)、耳外科手术(Otologic surgical Procedures)、外科、整形(Surgery、Pla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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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基础研究重大项目09DJ1400602;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XBR2011068
2015-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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