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718.2012.01.019
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戒毒工作-刘志民教授就《戒毒条例》相关内容答《禁毒周刊》记者问
2011年6月26日,《戒毒条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作为我国禁毒法的配套法规,《条例》以人性化、科学化的方式,全面系统地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以及戒毒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入解析条例相关内容,近期,我们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交流探讨.现将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刘志民教授,解析《条例》中有关自愿戒毒和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的相关问题答《禁毒周刊》介绍如下.《禁毒周刊》记者:《条例》明确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行戒除毒瘾,为此专设一章,对自愿戒毒作了专门规范.那么,《条例》对自愿戒毒的原则性规定是什么?其中体现了哪些亮点?刘志民:我对《条例》的学习尚在初步阶段,对其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体会不深,现应公安部禁毒局和《禁毒周刊》的要求,谈一下个人对《条例》的初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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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D63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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