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491.2015.03.011
从《曲品》的撰例看吕天成的品第原则
明代吕天成的《曲品》以《诗品》为基本范式,以品第的形式对当时的传奇作家作品进行批评。从奖掖优异、示人以规范的主要目的出发,吕天成确立了“不入格者,摈不录”、“略加诠次”的品第规则。又分别以四品法和九品法批评旧、新传奇,体现了他对传奇这一戏曲形式的重视和“遵古而不卑今”的批评立场。《曲品》在体例上的诸多问题,恰恰表明了吕天成对时代精神、戏曲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曲品》、撰例、品第、批评立场
I207.24
2015-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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