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还是共同体?社区协商共治的两种逻辑取向与实践研究——基于"协商民主"与"沟通行动"的比较分析
作为社区协商共治的两种逻辑取向,社会逻辑蕴含社区与社会的一体关系属性,强调社区成员具有抑制的价值和行动选择,行动的内发动力是个体利益,秩序的实现是不同立场行动主体的利益妥协和平衡,在此逻辑下,协商民主实践被视为推进基层协商共治的核心做法,尽管具有较大理论进步性,但实践中仍过分关注原子化个体及其利益的博弈与平衡,从属于利益分析范畴.共同体逻辑倡导社区共同体维度,强调社区居民的主体性凝聚与人格化互动,重视社区自组织的建立和运作,突出社区运行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强调协商共治基于沟通行动展开,提倡在社区内部推动居民共同体的建立和发挥作用,通过居民共同体的主体参与和决策,凭借社区自由言谈和沟通平台,实现社区协商共治,表现出强烈社区自治色彩,既突出社区作为共同体的自治取向又能有效克服因利益变迁所造成的民主协商失败的风险.
社区概念、共同体逻辑、社会逻辑、协商民主、沟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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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69.3(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CSH055
202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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