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06/j.1009-6639.2021.03.003
兰州市某城区住宅室内空气质量评价
目的 评估兰州市某城区住宅室内空气质量.方法 对2020年采暖季和非采暖季兰州市某城区30户住宅卧室和客厅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指标包括PM2.5、PM10、NO2、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采用空气质量指数法进行住宅室内空气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30户住宅室内空气中主要超标指标为PM2.s、PM10和甲醛,超标率分别为79.17%、50.83%和18.33%;采暖季PM2.5、PM10和甲醛的超标率高于非采暖季,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 =22.282、32.042、18.033,P<0.05),卧室和客厅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0户住宅室内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为1.12,其中采暖季和非采暖季AQI分别为1.53和0.71,客厅和卧室AQI均为1.12,均属轻度污染.各项指标中,以采暖季PM2.5的污染指数最高,为2.91,属重污染.结论 兰州市某城区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存在轻度污染,颗粒物和甲醛是主要污染物,采暖季尤为严重.
室内空气质量;空气质量指数法;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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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6.8(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甘肃省科技计划基金资助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2021-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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