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639.2005.06.041
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 2003年初我国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即SARS,以下简称"非典")疫情突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在防治"非典"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中取得了重大胜利.我国政府首次提出了"依法防治非典"的口号,标志着我国防治传染病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但是在防治传染病的过程中,有些负有传染病防治职责的公务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应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来定刑.下面我们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相关理论与问题进行探讨.
传染病防治、防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失职、生命与健康、疫情、相关理论、玩忽职守、失职行为、人民群众、公务人员、防治非典、传播流行、党中央、职责、政府、责任、突发、胜利、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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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6-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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