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及民事责任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被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强行吊销营业执照的现象在实践中非常普遍.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不按要求如期参加年度检验,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行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然而,由该常见的行政处罚行为所引发的诸多善后法律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国的法律确未有相关规定,这给审判实践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甚至造成了审判上的不统一.为此,本文拟就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民事主体资格以及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讨,并对立法完善提出建议.
民事责任、吊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登记、法律问题、行政法规、审判实践、企业法人、立法完善、管理条例、处罚行为、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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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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